说民第五

剖析民情与治理之术,主张以法度刑罚引导民众归于农战,提出「有道之国,治不听君,民不从官」。

辩慧,乱之赞也;礼乐,淫佚之征也;慈仁,过之母也;任举,奸之鼠也。乱有赞则行,淫佚有征则用,过有母则生,奸有鼠则不止。八者有群,民胜其政。国无八者,政胜其民。民胜其政,国弱;政胜其民,兵强。故国有八者,上无以使守战,必削至亡;国无八者,上有以使守战,必兴至王。

用善,则民亲其亲;任奸,则民亲其制。合而复者,善也;别而规者,奸也。章善则过匿,任奸则罪诛。过匿则民胜法,罪诛则法胜民。民胜法,国乱;法胜民,兵强。故曰:以良民治,必乱至削;以奸民治,必治至强。

国以难攻,起一取十;国以易攻,出十亡百。国好力曰以难攻,国好言曰以易攻。民易为言,难为用。国法作民之所难,兵用民之所易,而以力攻者,起一得十;国法作民之所易,兵用民之所难,而以言攻者,出十亡百。

罚重,爵尊;赏轻,刑威。爵尊,上爱民;刑威,民死上。故兴国行罚,则民利,用赏,则上重。法详,则刑繁;刑繁,则刑省。民不治则乱,乱而治之又乱。故治之于其治,则治;治之于其乱,则乱。民之情也治,其事也乱。故行刑,重其轻者;轻者不生,则重者无从至矣。此谓治之于其治者。行刑,重其重者,轻其轻者,轻者不止,则重者无从止矣。此谓治之于其乱也。故重轻,则刑去事成,国强;重重而轻轻,则刑至而事生,国削。

民勇,则赏之以其所欲;民怯,则杀之以其所恶。故怯民使之以刑,则勇;勇民使之以赏,则死。怯民勇,勇民死,国无敌者,必王。

民贫,则国弱,富,则淫。淫则有虱,有虱则弱。故贫者益之以刑,则富;富者损之以赏,则贫。治国之举,贵令贫者富,富者贫。贫者富,国强;富者贫,三官无虱。国久强而无虱者,必王。

刑生力,力生强,强生威,威生德,德生于刑。故刑多,则赏重;赏少,则刑重。民之有欲有恶也,欲有六淫,恶有四难。从六淫,国弱;行四难,兵强。故王者刑于九而赏出一。刑于九,则六淫止;赏出一,则四难行。六淫止,则国无奸;四难行,则兵无敌。民之所欲万,而利之所出一。民非一,则无以致欲,故作一。作一,则力抟;力抟,则强;强而用,重强。故能生力能杀力,曰攻敌之国,必强。塞私道以穷其志,启一门以致其欲。使民必先行其所恶,然后致其所欲,故力多。力多而不用,则志穷;志穷,则有私;有私,则有弱。故能生力,不能杀力,曰自攻之国,必削。故曰:王者,国不蓄力,家不积粟。国不蓄力,下用也;家不积粟,上藏也。

国治:断家王,断官强,断君弱。重轻,刑去。常官,则治。省刑,要保,赏不可倍也。有奸必告之,则民断于心。上令而民知所以应,器成于家而行于官,则事断于家。故王者刑赏断于民心,器用断于家。治明,则同;治暗,则异。同则行,异则止。行则治,止则乱。治,则家断;乱,则君断。治国贵下断,故以十里断者弱,以五里断者强,家断则有余,故曰:日治者王。官断则不足,故曰:夜治者强。君断则乱,故曰:宿治者削。故有道之国,治不听君,民不从官。

原文▾

辩慧,乱之赞也〔1〕;礼乐,淫佚之征也〔2〕;慈仁,过之母也;任举,奸之鼠也〔3〕。乱有赞则行,淫佚有征则用,过有母则生,奸有鼠则不止。八者有群,民胜其政。国无八者,政胜其民。民胜其政,国弱;政胜其民,兵强。故国有八者,上无以使守战,必削至亡;国无八者,上有以使守战,必兴至王。

用善〔4〕,则民亲其亲;任奸〔5〕,则民亲其制。合而复者〔6〕,善也;别而规者〔7〕,奸也。章善则过匿〔8〕,任奸则罪诛。过匿则民胜法,罪诛则法胜民。民胜法,国乱;法胜民,兵强。故曰:以良民治,必乱至削;以奸民治,必治至强。

国以难攻〔9〕,起一取十;国以易攻〔10〕,出十亡百。国好力曰以难攻,国好言曰以易攻。民易为言,难为用。国法作民之所难〔11〕,兵用民之所易,而以力攻者,起一得十;国法作民之所易,兵用民之所难,而以言攻者,出十亡百。

罚重,爵尊〔12〕;赏轻,刑威〔13〕。爵尊,上爱民;刑威,民死上。故兴国行罚,则民利,用赏,则上重。法详,则刑繁;刑繁,则刑省。民不治则乱,乱而治之又乱。故治之于其治,则治;治之于其乱,则乱。民之情也治,其事也乱。故行刑,重其轻者;轻者不生,则重者无从至矣。此谓治之于其治者。行刑,重其重者,轻其轻者,轻者不止,则重者无从止矣。此谓治之于其乱也。故重轻,则刑去事成,国强;重重而轻轻,则刑至而事生,国削。

民勇,则赏之以其所欲;民怯,则杀之以其所恶〔14〕。故怯民使之以刑,则勇;勇民使之以赏,则死。怯民勇,勇民死,国无敌者,必王。

民贫,则国弱,富,则淫。淫则有虱,有虱则弱。故贫者益之以刑〔15〕,则富;富者损之以赏〔16〕,则贫。治国之举,贵令贫者富,富者贫。贫者富,国强;富者贫,三官无虱〔17〕。国久强而无虱者,必王。

刑生力,力生强,强生威,威生德,德生于刑〔18〕。故刑多,则赏重;赏少,则刑重。民之有欲有恶也,欲有六淫〔19〕,恶有四难〔20〕。从六淫〔21〕,国弱;行四难,兵强。故王者刑于九而赏出一〔22〕。刑于九,则六淫止;赏出一,则四难行。六淫止,则国无奸;四难行,则兵无敌。民之所欲万,而利之所出一。民非一,则无以致欲,故作一。作一,则力抟〔23〕;力抟,则强;强而用,重强。故能生力能杀力,曰攻敌之国,必强。塞私道以穷其志〔24〕,启一门以致其欲。使民必先行其所恶,然后致其所欲,故力多。力多而不用,则志穷;志穷,则有私;有私,则有弱。故能生力,不能杀力,曰自攻之国,必削。故曰:王者,国不蓄力,家不积粟。国不蓄力,下用也;家不积粟,上藏也。

国治:断家王〔25〕,断官强,断君弱。重轻,刑去。常官,则治。省刑,要保〔26〕,赏不可倍也〔27〕。有奸必告之,则民断于心。上令而民知所以应,器成于家而行于官〔28〕,则事断于家。故王者刑赏断于民心,器用断于家。治明,则同;治暗,则异。同则行,异则止。行则治,止则乱。治,则家断;乱,则君断。治国贵下断,故以十里断者弱,以五里断者强,家断则有余,故曰:日治者王。官断则不足,故曰:夜治者强。君断则乱,故曰:宿治者削。故有道之国,治不听君,民不从官。

注释▾

〔1〕 赞:辅助。

〔2〕 征:征兆。

〔3〕 鼠:处,居处。

〔4〕 善:仁善之人。

〔5〕 奸:奸邪之人。

〔6〕 合:合力。复,通“覆”,掩盖。

〔7〕 规:通“窥”,窥视。

〔8〕 章:通“彰”,彰显。

〔9〕 难:难以做到的,指靠农战增强国力。

〔10〕 易:易于做到的事,空谈。

〔11〕 作:鼓励。

〔12〕 爵:爵位。

〔13〕 威:威势。

〔14〕 杀:消除。

〔15〕 贫者益之以刑:指用刑罚强迫穷苦百姓从事耕战来增加财产。

〔16〕 富者损之以赏:指用赏赐诱使富裕之民捐出财物,来减少财产。

〔17〕 三官:指农、商、官。虱,虱害,危害。

〔18〕 德:恩惠。

〔19〕 六淫:指《去强》篇中所说的六种虱害。

〔20〕 四难:指务农、力战、出钱、告奸四种人们厌恶的事。

〔21〕 从:通“纵”,放纵。

〔22〕 九:虚数,谓多。一,唯一,农战。

〔23〕 抟:集聚。

〔24〕 穷:屈。志,私心。

〔25〕 断:决断。家,家族。王,称王。

〔26〕 要:约定。保,连坐。

〔27〕 倍:同“背”,违背。

〔28〕 器:器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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