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强第四

论述治国须去除强民奸民,行重刑轻赏、以刑去刑之策,使民众专务农战,国家方能富强。

以强去强者,弱;以弱去强者,强。国为善,奸必多。国富而贫治,曰重富,重富者强。国贫而富治,曰重贫,重贫者弱。兵行敌所不敢行,强;事兴敌所羞为,利。主贵多变,国贵少变。国少物,削;国多物,强。千乘之国守千物者削。战事兵用而国强,战乱兵怠而国削。

农、商、官三者,国之常官也。三官者,生虱害者六:曰岁、曰食、曰美、曰好、曰志、曰行。六者有朴,必削。三官之朴三人,六官之朴一人。以法治者,强;以政治者,削。常官治省,迁官治大。治大,国小;治小,国大。强之,重削;弱之,重强。夫以强攻强者亡;以弱攻强者王。国强而不战,毒输于内,礼乐虱害生,必削;国遂战,毒输于敌,国无礼乐虱害,必强。举劳任功曰强,虱害生必削。农少商多,贵人贫、商贫、农贫,三官贫,必削。

国有礼、有乐、有《诗》、有《书》,有善、有修、有孝、有弟、有廉、有辩。国有十者,上无使战,必削至亡;国无十者,上有使战,必兴至王。国以善民治奸民者,必乱至削;国以奸民治善民者,必治至强。国用《诗》、《书》、礼、乐、孝、弟、善、修治者,敌至、必削国;不至,必贫。国不用八者治,敌不敢至,虽至必却。兴兵而伐,必取,取必能有之;按兵而不攻,必富。国好力,曰以难攻;国好言,曰以易攻。国以难攻者,起一得十;国以易攻者,出十亡百。

重罚轻赏,则上爱民,民死上;重赏轻罚,则上不爱民,民不死上。兴国行罚,民利且畏;行赏,民利且爱。国无力而行知巧者,必亡。怯民使以刑,必勇;勇民使以赏,则死。怯民勇,勇民死,国无敌者,强。强,必王。贫者使以刑,则富;富者使以赏,则贫。治国能令贫者富,富者贫,则国多力,多力者王。王者刑九赏一,强国刑七赏三,削国刑五赏五。

国作壹一岁,十岁强;作壹十岁,百岁强;作壹百岁,千岁强;千岁强者,王。威以一取十,以声取实,故能为威者王。能生不能杀,曰自攻之国,必削;能生能杀,曰攻敌之国,必强。故攻害、攻力、攻敌,国用其二舍其一,必强;令用三者,威,必王。

十里断者,国弱;九里断者,国强。以日治者王,以夜治者强,以宿治者削。

举民众口数,生者著,死者削。民不逃粟,野无荒草,则国富,国富者强。

以刑去刑,国治;以刑致刑,国乱。故曰:行刑重轻,刑去事成,国强;重重而轻轻,刑至事生,国削。刑生力,力生强,强生威,威生惠,惠生于力。举力以成勇战,战以成知谋。

金生而粟死,粟生而金生。本物贱,事者众,买者少,农困而奸劝;其兵弱,国必削至亡。金一两生于境内,粟十二石死于境外;粟十二石生于境内,金一两死于境外。国好生金于境内,则金粟两死,仓府两虚,国弱。国好生粟于境内,则金粟两生,仓府两实,国强。

强国知十三数:境内仓口之数,壮男壮女之数,老弱之数,官士之数,以言说取食者之数,利民之数,马、牛、刍藁之数。欲强国,不知国十三数,地虽利,民虽众,国愈弱至削。

国无怨民曰强国。兴兵而伐,则武爵武任,必胜。按兵而农,粟爵粟任,则国富。兵起而胜敌,按兵而国富者王。

原文▾

以强去强者〔1〕,弱;以弱去强者〔2〕,强。国为善〔3〕,奸必多。国富而贫治〔4〕,曰重富〔5〕,重富者强。国贫而富治〔6〕,曰重贫,重贫者弱。兵行敌所不敢行,强;事兴敌所羞为,利。主贵多变,国贵少变。国少物,削;国多物,强。千乘之国守千物者削。战事兵用而国强〔7〕,战乱兵怠而国削。

农、商、官三者,国之常官也〔8〕。三官者,生虱害者六〔9〕:曰岁、曰食、曰美、曰好、曰志、曰行〔10〕。六者有朴〔11〕,必削。三官之朴三人,六官之朴一人〔12〕。以法治者,强;以政治者〔13〕,削。常官治省〔14〕,迁官治大〔15〕。治大,国小;治小,国大〔16〕。强之,重削;弱之,重强。夫以强攻强者亡;以弱攻强者王。国强而不战,毒输于内〔17〕,礼乐虱害生,必削;国遂战,毒输于敌,国无礼乐虱害,必强。举劳任功曰强〔18〕,虱害生必削。农少商多,贵人贫、商贫、农贫,三官贫,必削。

国有礼、有乐、有《诗》、有《书》,有善、有修〔19〕、有孝、有弟〔20〕、有廉、有辩〔21〕。国有十者,上无使战,必削至亡;国无十者,上有使战,必兴至王。国以善民治奸民者,必乱至削;国以奸民治善民者,必治至强。国用《诗》、《书》、礼、乐、孝、弟、善、修治者,敌至、必削国;不至,必贫。国不用八者治,敌不敢至,虽至必却。兴兵而伐,必取,取必能有之;按兵而不攻,必富。国好力,曰以难攻;国好言,曰以易攻。国以难攻者,起一得十;国以易攻者,出十亡百。

重罚轻赏,则上爱民,民死上;重赏轻罚,则上不爱民,民不死上。兴国行罚,民利且畏〔22〕;行赏,民利且爱。国无力而行知巧者〔23〕,必亡。怯民使以刑,必勇;勇民使以赏,则死。怯民勇,勇民死,国无敌者,强。强,必王。贫者使以刑,则富;富者使以赏,则贫。治国能令贫者富,富者贫,则国多力,多力者王。王者刑九赏一,强国刑七赏三,削国刑五赏五。

国作壹一岁〔24〕,十岁强;作壹十岁,百岁强;作壹百岁,千岁强;千岁强者,王。威以一取十,以声取实,故能为威者王。能生不能杀〔25〕,曰自攻之国,必削;能生能杀,曰攻敌之国,必强。故攻害〔26〕、攻力〔27〕、攻敌,国用其二舍其一,必强;令用三者,威,必王。

十里断者〔28〕,国弱;九里断者,国强。以日治者王,以夜治者强,以宿治者削。

举民众口数,生者著〔29〕,死者削〔30〕。民不逃粟〔31〕,野无荒草,则国富,国富者强。

以刑去刑〔32〕,国治;以刑致刑〔33〕,国乱。故曰:行刑重轻〔34〕,刑去事成,国强;重重而轻轻〔35〕,刑至事生,国削。刑生力,力生强,强生威,威生惠,惠生于力。举力以成勇战,战以成知谋。

金生而粟死〔36〕,粟生而金生。本物贱〔37〕,事者众,买者少,农困而奸劝〔38〕;其兵弱,国必削至亡。金一两生于境内,粟十二石死于境外〔39〕;粟十二石生于境内,金一两死于境外。国好生金于境内,则金粟两死,仓府两虚〔40〕,国弱。国好生粟于境内,则金粟两生,仓府两实,国强。

强国知十三数:境内仓口之数,壮男壮女之数,老弱之数,官士之数〔41〕,以言说取食者之数,利民之数〔42〕,马、牛、刍藁之数〔43〕。欲强国,不知国十三数,地虽利,民虽众,国愈弱至削。

国无怨民曰强国。兴兵而伐,则武爵武任〔44〕,必胜。按兵而农,粟爵粟任,则国富。兵起而胜敌,按兵而国富者王。

注释▾

〔1〕 强:第一个强指强民政策。第二个强制强民,即不听从命令的民众。

〔2〕 弱:指弱民政策。

〔3〕 善:仁政。

〔4〕 贫治:以节俭的办法来治理。

〔5〕 重:加倍。

〔6〕 富治:用浪费的措施治理。

〔7〕 事:治理。用,效力。

〔8〕 常官:稳定的职业。

〔9〕 虱害:像虱子一样为害。

〔10〕 岁:岁的害处指农民游惰,年岁歉收;食的害处指农民不务本业,白吃粮食;美的害处指商人贩卖华丽的东西;好是玩好,好的害处指商人贩卖玩好物品;志的害处指官吏营私舞弊的思想;行的害处指官吏贪赃枉法的行为。

〔11〕 朴:根源。

〔12〕 一人:指君王。

〔13〕 政:政教。

〔14〕 常官:久任一官。

〔15〕 迁官:官职变动。大,多。

〔16〕 国小、国大:指国家力量的大小。

〔17〕 毒:指虱害。输,灌输,产生。

〔18〕 举:推选。

〔19〕 修:贤良。

〔20〕 弟:同“悌”,敬爱兄长。

〔21〕 辩:智慧。

〔22〕 利:喜欢。

〔23〕 知巧:智谋巧诈。

〔24〕 作壹:专一于农战。

〔25〕 生:培养实力。杀,消耗力量。

〔26〕 攻害:消灭虱害。

〔27〕 攻力:消耗实力。

〔28〕 里:古代居民行政单位,一般五家为邻,五邻为里。断,决断。

〔29〕 著:著录。

〔30〕 削:除去。

〔31〕 逃粟:逃避赋税。粟,指税粟。

〔32〕 以刑去刑:指用刑罚加重的手段使民众不敢犯法,即以刑罚杜绝犯罪。

〔33〕 以刑致刑:用较轻刑罚而民众不惧怕犯罪,就是以刑罚导致了犯罪。

〔34〕 重轻:轻罪重罚。

〔35〕 重重:重罪重罚。轻轻,轻罪轻罚。

〔36〕 金生而粟死:指赚钱了,而自己的粮食却卖出去了。

〔37〕 本物:谷物。

〔38〕 劝:受到鼓励。

〔39〕 石:古代计量单位,十斗为一石。

〔40〕 仓府:粮仓和金库。

〔41〕 官士:官吏和知识阶层。

〔42〕 利民:农民。

〔43〕 刍藁:柴草。

〔44〕 武爵武任:按照军功赏赐任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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