弱民第二十

主张「以弱去强」,使民朴愚守法、专务农战,认为民弱则国强,民强则国乱。

民弱国强,国强民弱,故有道之国务在弱民。民朴则弱,淫则强;弱则轨,强则越志;轨则有用,越志则乱。故曰:“以强去强者,弱;以弱去强者,强。”

民,善之则亲,利之用则和。用则有任,和则匮;有任,乃富于政。上舍法,任民之所善,故奸多。民贫则力富,力富则淫,淫则有虱。故民富而不用,则使民以食出官爵,官爵必以其力,则农不偷。农不偷,六虱无萌。故国富而贫治,重强。

兵易弱难强,民乐生安佚,死难,难正,易之则强。事有羞,多奸;寡赏,无失。多奸疑,敌失,必利,兵至强,威;事无羞,利。用兵久处利势,必王。故兵行敌之所不敢行,强;事兴敌之所羞为,利。法有,民安其次;主变,事能得齐;国守安,主操权,利。故主贵多变,国贵少变。

利出一孔,则国多物;出十孔,则国少物。守一者治,守十者乱。治则强,乱则弱,强则物来,弱则物去。故国致物者强,去物者弱。

民,辱则贵爵,弱则尊官,贫则重赏。以刑治民,则乐用,以赏战民,则轻死。故战事兵用曰强。民有私荣,则贱列卑官;富则轻赏。治民羞辱以刑,战则战。民畏死、事乱而战,故兵农怠而国弱。

农、商、官三者,国之常官也。农辟地,商致物,官治民。三官生虱六;曰岁,曰食,曰美,曰好,曰志,曰行。六者有朴,必削。农有余食,则薄燕于岁。商有淫利,有美好,伤器。官设而不用,志行为卒。六虱成俗,兵必大败。

法枉治乱,任善言多;治众国乱,言多兵弱。法明治省,任力言息;治省国治,言息兵强。故治大,国小;治小,国大。

政作民之所恶,民弱;政作民之所乐,民强。民弱国强,民强国弱。故民之所乐民强;民强而强之,兵重弱。民之所乐民强,民强而弱之,兵重强。故以强重弱;弱重强,王。以强政强,弱,强存;以弱政弱,强,强去。强存则弱,强去则王。故以强政弱,削;以弱政强,王也。

明主之使其臣也,用必加于功,赏必尽其劳。人主使其民信此如日月,此无敌矣。今离娄见秋毫之末,不能以明目易人;乌获举千钧之重,不能以多力易人;圣贤在体性也,不能以相易也。今当世之用事者,若欲为上圣,举法之谓也。背法而治,此任重道远而无马牛,济大川而无舡楫也。今夫人众兵强,此帝王之大资也。苟非明法以守之也,与危亡为邻。故明主察法。境内之民无辟淫之心,游处之士迫于战阵,万民疾于耕战。有以知其然也。楚国之民齐疾而均,速若飘风;宛钜铁釶,利若蜂虿;胁蛟犀兕,坚若金石。江汉以为池,汝颍以为限,隐以邓林,缘以方城。秦师至,鄢、郢举,若振槁,唐蔑死于垂涉,庄蹻发于内,楚分为五。地非不大也,民非不众也,甲兵财用非不多也,战不胜,守不固,此无法之所生也,释权衡而操轻重也。

原文▾

民弱国强,国强民弱,故有道之国务在弱民。民朴则弱,淫则强;弱则轨〔1〕,强则越志〔2〕;轨则有用,越志则乱。故曰:“以强去强者,弱;以弱去强者,强。”

民,善之则亲,利之用则和。用则有任,和则匮;有任,乃富于政。上舍法,任民之所善,故奸多。民贫则力富,力富则淫,淫则有虱。故民富而不用,则使民以食出官爵,官爵必以其力,则农不偷。农不偷,六虱无萌。故国富而贫治,重强。

兵易弱难强,民乐生安佚,死难,难正〔3〕,易之则强。事有羞〔4〕,多奸;寡赏,无失。多奸疑〔5〕,敌失,必利,兵至强,威;事无羞,利。用兵久处利势,必王。故兵行敌之所不敢行,强;事兴敌之所羞为,利。法有,民安其次〔6〕;主变,事能得齐〔7〕;国守安,主操权,利。故主贵多变,国贵少变。

利出一孔,则国多物;出十孔,则国少物。守一者治,守十者乱。治则强,乱则弱,强则物来,弱则物去。故国致物者强,去物者弱。

民,辱则贵爵,弱则尊官,贫则重赏。以刑治民,则乐用,以赏战民,则轻死。故战事兵用曰强〔8〕。民有私荣,则贱列卑官;富则轻赏。治民羞辱以刑,战则战。民畏死、事乱而战,故兵农怠而国弱。

农、商、官三者,国之常官也。农辟地,商致物,官治民。三官生虱六;曰岁,曰食,曰美,曰好,曰志,曰行。六者有朴〔9〕,必削。农有余食,则薄燕于岁〔10〕。商有淫利,有美好,伤器。官设而不用,志行为卒〔11〕。六虱成俗,兵必大败。

法枉治乱,任善言多;治众国乱,言多兵弱。法明治省,任力言息;治省国治,言息兵强。故治大,国小;治小,国大。

政作民之所恶,民弱;政作民之所乐,民强。民弱国强,民强国弱。故民之所乐民强;民强而强之,兵重弱。民之所乐民强,民强而弱之,兵重强。故以强重弱;弱重强,王。以强政强,弱,强存;以弱政弱,强,强去。强存则弱,强去则王。故以强政弱,削;以弱政强,王也。

明主之使其臣也,用必加于功,赏必尽其劳。人主使其民信此如日月,此无敌矣。今离娄见秋毫之末,不能以明目易人;乌获举千钧之重,不能以多力易人;圣贤在体性也,不能以相易也。今当世之用事者,若欲为上圣,举法之谓也。背法而治,此任重道远而无马牛,济大川而无舡楫也〔12〕。今夫人众兵强,此帝王之大资也。苟非明法以守之也,与危亡为邻。故明主察法。境内之民无辟淫之心,游处之士迫于战阵,万民疾于耕战。有以知其然也。楚国之民齐疾而均〔13〕,速若飘风;宛钜铁釶,利若蜂虿〔14〕;胁蛟犀兕〔15〕,坚若金石。江汉以为池,汝颍以为限〔16〕,隐以邓林〔17〕,缘以方城。秦师至,鄢、郢举,若振槁〔18〕,唐蔑死于垂涉〔19〕,庄蹻发于内〔20〕,楚分为五。地非不大也,民非不众也,甲兵财用非不多也,战不胜,守不固,此无法之所生也,释权衡而操轻重也。

注释▾

〔1〕 轨:遵循,守法。

〔2〕 越志:放纵其心。

〔3〕 正:期望。

〔4〕 羞:羞战之心。

〔5〕 疑:止息。

〔6〕 次:秩序。

〔7〕 齐:同“济”,成功。

〔8〕 事:谨严。

〔9〕 朴:根。

〔10〕 燕:安,安逸。

〔11〕 卒:众。

〔12〕 舡:xiang,船。

〔13〕 齐疾:行动敏捷。均

〔14〕 蜂虿:指蜂尾的刺。

〔15〕 胁:两膀。犀兕,犀牛。

〔16〕 限:险阻。

〔17〕 邓林:古地名,战国时楚国北境。

〔18〕 振:抖落。槁,枯叶。

〔19〕 唐蔑:战国时楚国将领。

〔20〕 庄蹻:战国时楚国农民起义领袖,与盗跖齐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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